每艘船舶在建造的最后階段,都要進行航行試驗。航行試驗應按規定的大綱進行,或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進行,對船舶的航海性能、電氣設備、導航設備和機械設備進行試驗,驗證船舶總體性能和設備的質量是否符合合同、政府法規、法令和國際有關公約、規范和圖紙等要求。航行試驗的目的是通過試驗,對船舶進行最終驗收。系泊試驗結束后,消除系泊試驗中所發現的質量問題,符合驗船部門規定的試航條件后,方可進行航行試驗。船舶航行試驗的項目、內容、方法、程序和試航計劃應該會同船東和船級社等有關方面預先商定,并由船廠、船東和船檢機構三方代表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對于首制船舶,船廠通常還請設計單位參加試航,以便考核設計指標,取得第一手資料,作為今后完善和改進設計的依據。船舶出航前應帶足燃料、滑油和淡水,掌握氣象預報情況,準備好測試儀器。試驗一般在指定的航區內進行。
航行試驗即通常說的“試航”,它是對新建船舶全面的、綜合性的一次試驗。試航前,應擬定好試航大綱,準備好必要的測試儀器和設備。試航應由三方代表組成試航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試航交船工作。試航的主要試驗項目如下:
1、主機及有關動力裝置試驗 試驗其工作可靠性;
2、操舵試驗 試驗其靈活性和可靠性;
3、拋錨試驗 在足夠深的水域試驗起錨速度和起錨能力;
4、測速試驗 在規定的測速區進行航速測定;
5、回轉試驗 在足夠水深的水域內測定船舶的回轉直徑;
6、慢性試驗 測定船舶依靠慣性而自由滑行的距離;
7、導航設備試驗 校正各類導航設備(如磁羅經、電羅經、測向儀、計程儀等)的誤差。
具體包括:
主機航行試驗,主機試驗的目的是在船舶處于航行狀態下全面地、切實地檢查主機,以及直接為主機服務的各種輔機、系統的安裝質量、運行穩定性和工作可靠性,并測知主機實際發出的功率和滑油、燃油的消耗率。主機航行試驗包括平衡試驗、負荷試驗和性能試驗。主機平衡試驗是對主機各缸進行調整,使各缸發出的功率接近相等。各缸的平衡可通過調整各缸的熱工參數來實現。主機負荷試驗是考驗主機持續運轉的可靠性,確保船舶投入運行后有較好的續航能力。主機性能試驗主要包括操縱性能和使用性能和可靠性能三個內容。
航速試驗,目的是為了確知船舶處于不同載況(輕載、重載)和不同螺旋槳轉數下的航速及其相應的主機功率、螺旋槳推力,從而求得轉數、航速、功率和推力間的關系。
操縱性試驗包括回轉試驗和慣性試驗。回轉試驗的目的是通過對縱距、橫距、戰術直徑和回轉直徑的測定來了解船舶的回轉操縱性能。慣性試驗的目的是為了測知行進中船舶在主機停車或回轉為倒車后,因慣性而滑行的距離及滑行時間。
操舵試驗目的是為了鑒定舵操縱的輕便性、靈活性和工作的可靠性,并為駕駛人員提供船舶航行、回轉、入港和起錨時的操縱依據。包括主用操舵裝置和備用操舵裝置的操舵試驗。
拋錨試驗分為首錨拋錨和尾錨拋錨兩項。首錨拋錨試驗內容主要有兩個,即單拋單起(左、右錨輪換)和雙拋雙起。此外,還需進行剎車效能試驗。尾錨拋錨試驗有機械拋錨和自由拋錨兩種。。
導航設備試驗及其他試驗。導航設備試驗是對一些導航設備進行試驗。如:消除磁羅經自差;測定電羅經偏差,校對并調整測向儀偏差,測定并消除計程儀的誤差,測定測深儀的準確性等。
在船舶系泊或航行試驗結束后,在船廠還要進行設備拆檢工作,即對部分船用設備進行檢查性拆卸,目的在于進一步了解其內部狀況和有無隱患,同時,還應盡快消除檢查中發現的所有缺陷。在上述工作結束后,還要進行檢查性航行試驗。目的是檢查拆檢后的設備運轉情況。檢查性航行試驗為交接試驗的階段,它的完成標志著船舶建造過程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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