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歷史事件:1912年秋天,"奧林匹克"號正在大海上航行,在間隔這艘當時世界上最大遠洋輪的100米處,有一艘比它小得多的鐵甲巡洋艦"豪克"號正在向前疾駛,兩艘船好像在比賽,彼此靠得較攏,平行著駛向前方。突然,正在疾駛中的"豪克"號似乎被大船吸引似地,一點也不聽從舵手的操作,竟一頭向"奧林匹克"號闖去。最后,"豪克"號的船頭撞在"奧林匹克"號的船舷上,撞出個大洞,釀成一件重大海難事故。
如今我們知道,根據流體力學的伯努利原理,流體的壓強與它的流速有關,流速越大,壓強越小;反之亦然。用這個原理來審閱這次事故,就不難找失事故的原因了。原來,當兩艘船平行著向前航行時,在兩艘船中間的水比外側的水流得快,中間水對兩船內側的壓強,也就比外側對兩船外側的壓強要小。于是,在外側水的壓力作用下,兩船徐徐靠近,最后相撞。又因為"豪克"號較小,在同樣大小壓力的作用下,它向兩船中間靠攏時速度要快得多,因此,造成了"豪克"號撞擊"奧林匹克"號的事故。現在航海上把這種現象稱為"船吸現象"。
鑒于這類海難事故不斷發生,而且輪船和軍艦越造越大,一旦發生撞船事故,它們的危害性也越大,因此,世界海事組織對這種情況下航海規則都作了嚴格的劃定,它們包括兩船同向行駛時,彼此必需保持多大的距離,在通過狹窄地段時,劃子與大船彼此應作怎樣的規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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