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錨設備的組成
錨設備由錨、錨鏈、錨鏈筒、起錨機械以及附屬設備組成,如下圖所示。
1.錨
錨(anchor)是錨設備中產生抓駐力的主要部分之一。按錨的結構分有桿錨、無桿錨。按其用途分為普通船用錨、大抓力錨、特種錨等。
2.錨鏈
錨鏈(chaincable)主要用來連接錨和船體,傳遞錨產生的抓駐力。在錨泊時,在出鏈長度適當時,臥躺海底部分的錨連也能由與接觸底質的摩擦而產生部分抓駐力。
3.錨鏈筒
錨鏈筒(hawsepipe)是錨鏈進出以及收藏錨干的孔道,其直徑約為鏈徑的10倍左右。錨鏈筒由甲板鏈孔、舷邊鏈孔和筒體三部分組成。錨鏈筒的上下口一般均設有錨唇,分別稱為上錨唇、下錨唇,其作用是減少錨鏈與上下口的磨損。筒體內設有沖水裝置,用于在起錨時沖洗錨和錨鏈。在甲板鏈孑L處設有防浪蓋,以防止海水從錨鏈筒涌上甲板,還可以保證工作人員安全。有的船在甲板鏈孔處設有導鏈滾輪,以減輕錨鏈與甲板鏈孔的摩擦。
有些低干舷船與快速船為了減少由錨引起的水與空氣阻力,減少錨體擊水引起的水花飛濺,在舷邊鏈孔處做成能收藏錨冠及錨爪的錨穴,其形狀有方形、圓形、傘型等。
錨鏈筒的位置和尺寸應能滿足:收錨時使錨爪緊貼船殼,錨干連同轉環一起留在錨鏈筒內;拋錨時使錨干易于脫出錨鏈筒。此外,錨鏈筒的下口應離滿載水線有一定距離,以減少航行時首波沖擊錨體;錨鏈筒的位置距船舶中線有適當距離,以免起錨時錨爪卡在首柱上。
4.制鏈器
制鏈器(chainstopper)設置在錨機和錨鏈筒之間,用于固定錨鏈,防止錨鏈滑出。在錨泊時,制鏈器將錨和錨鏈產生的拉力傳遞至船體,以減輕錨機的負荷,保護錨機。航行時承受錨的重力和慣性力。常用的有以下幾種:
1)螺旋制鏈器(如圖a)
螺旋制鏈器由兩塊夾板和一個帶搖柄的有正倒螺紋的螺桿組成。當轉動搖柄使兩夾板夾緊時,即夾住錨鏈;反之松開夾板,錨鏈即可自由進出。雖然其松緊動作較慢,但結構簡單可靠,為大中型船舶普遍采用。
2)閘刀式制鏈器(如圖b)
閘刀式制鏈器結構簡單,操作迅速。但當其尺寸大時顯得笨重,一般只在中小型船舶上使用。
3)鏈式制鏈器(如圖c)
鏈式制鏈器由一個鏈鉤、一個伸縮螺絲和一段短鏈組成。它用卸扣固定在甲板上,使用時將鏈鉤鉤在一水平的錨鏈鏈環上,然后收緊伸縮螺絲,即可拉緊錨鏈。它常與螺旋制鏈器配套使用,作為螺旋制鏈器的輔助裝置。
5.錨機
錨機(windlass)作為拋錨、起錨的機械,其上的滾筒可作絞纜用。 、
6.錨鏈管
錨鏈管(chainpipe)是錨鏈進出錨鏈艙的孔道。位于錨機鏈輪下方,正對錨鏈艙的中央,其直徑約為錨鏈直徑的7—8倍。它的上口設有防水蓋,開航后應關閉,以防海水由此進入錨鏈艙。
7.錨鏈艙
錨鏈艙(chainlocker)是存放錨鏈的艙室。一般設在防撞艙壁之前,錨機下面,首尖艙的上面或后面。其形狀為圓形或方形。圓形錨鏈艙直徑約取鏈徑30倍時,可不必排鏈。
8.棄鏈器
棄鏈器(releasinggear)是在緊急情況下使錨鏈末端迅速與船體脫開的裝置。棄鏈器一般設在人員易于到達的地方,其裝置應能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可靠地脫開錨鏈。常見的有橫閂式棄鏈器和螺旋式棄鏈器等。
1)橫閂式棄鏈器(dogtypecableclench)
它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需要棄鏈的緊急情況下,只要敲出橫閂,即能松脫末端鏈環。它有裝在甲板上和裝在錨鏈艙壁上兩種。裝在甲板上的棄鏈器通常外罩一個水密蓋,既可達到水密,又能防止不慎觸碰而松脫。圖下a為裝在甲板上的橫閂式棄鏈器。
2)螺旋棄鏈器(screwtypecablereleaser)
該棄鏈器利用控制螺桿的伸縮使脫鉤松開或夾住。其結構較復雜。但使用安全可靠,即使錨鏈繃緊時也容易松脫。缺點是開啟動作較緩慢。螺旋棄鏈器一般裝設于錨鏈艙壁上。下圖b)為裝在錨鏈艙艙壁上的棄鏈器。
二、錨設備的作用
船舶拋錨后,在外力作用下,拖著錨和錨鏈移動,最后使錨爪逐漸抓底;在錨和錨鏈的抓駐力小于作用于船體上的外力(風、流、波浪、空氣對船體的作用力)或/和船舶移動的慣性力或螺旋槳對船體的作用力時,船舶作減速運動;當錨牢固抓住海底時,作用在船體上的外力或/和船舶移動的慣性力或螺旋槳對船體的作用力與錨和錨鏈產生的抓駐力達到平衡,船便系留在該處。船舶用錨基本可以分成系泊用錨、輔助船舶操縱用錨、應急用錨等幾種方式。
1.系泊用錨
船舶為了等待裝卸貨物、避風、等泊位、候潮、等待檢疫等需要在錨地拋錨停泊。系泊用錨要求錨能抓牢。松出適當長度錨鏈后,錨以及錨鏈產生的抓駐力能抵抗船舶所受的水流、風力和波浪對船舶的作用力。根據泊地的自然條件,可以分為單錨泊和雙錨泊兩種錨泊形式。
1)單錨泊:在開敞錨地,能供船舶有足夠的旋回水域,風流不大時則可拋一個錨停泊,松鏈的長度根據水深、底質、風流大小及停泊時間長短而定。一般情況下松鏈長度在3—4倍水深以上。
2)雙錨泊:有八字錨、串聯錨、一點錨和一字錨等形式。
八字錨:在風浪較大、水流湍急,底質較差的錨地,拋下雙錨可以增加錨的抓力。八字錨要求在風流作用下,船應在兩錨的中心線上,使兩錨受力均勻,八字伸開,兩錨夾角一般取30~-60º
串聯錨:在風流較大又不適宜拋八字錨時,可以使用串聯錨以增加錨的抓力。拋錨前先用一短鋼絲繩將一只小錨系結在首錨錨冠處,拋錨時先拋出小錨,然后再拋首錨。因操作較繁,因而較少使用。
一點錨:遇到風向不斷變化的大風時,采用本拋法較有效。操作時,同時拋下船首雙錨,用兩錨的合抓力抵抗作用在船體上的風流等外力。此拋法,抗臺效果較好,且不易產生錨鏈絞纏現象。
一字錨:在錨地狹窄的港灣或河道,并有潮汐影響且船舶旋回受到限制時,則拋一字錨。它要求雙錨位置處在一直線上,以船首為中心,船長為半徑,來限制船舶的旋回水域。一字錨’只有一個錨受力,稱為“力錨”;另一錨不受力,稱為“惰錨”。
2.輔助船舶操縱用錨
在狹水道航行時,有時用拋錨幫助掉頭或轉向、靠離泊時或緊急避讓時用拖錨來控制船首向、控制船身或剎減船速。操縱用錨一般出鏈不長,主要起阻滯作用,不要求錨完全抓牢。
3.應急用錨
在狹水道等通航密度較大的水域航行時,有時為緊急避讓,可以拖(雙)錨剎減船速,以避免碰撞或減小碰撞損失。如果船舶擱淺,可沿脫淺方向運錨拋下,絞收錨鏈以協助出淺。在船舶遇到大風浪,頂風滯航時,可以用拋錨并出鏈適當長度來增加船舶漂移阻力并有利于控制船首向,以輔助船舶抵抗大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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