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錨設備的配備依據
海船的錨與錨鏈的配備應根據船舶的類型、航行的水域并根據船舶舾裝數的大小按規范中所列數據來選取。
舾裝數N(equipmentnumber)或稱船具數,是反映船體所能受到的風、流作用力大小的一個參數。其計算公式為:N:Δ2/3+2Bh+A/10
式中:Δ——夏季載重線下的型排水量(t);
B——船寬(m);
h——船中夏季載重水線到上甲板的距離和各層寬度大于B/4的艙室在其中心線處的高度的總和(m);
A——船長范圍內夏季載重線以上的船體部分和上層建筑及每各層寬度大于B/4的甲板室的側投影面積的總和(m2)。
由舾裝數查表得出船舶應配錨的數量、每只錨的重量、錨鏈的節別、總長和直徑等,參見表
通常千噸級以上海船均配有3只主錨,其中2只用作首錨(bow anchor),1只作備錨(spare anchor)。經常航行在狹窄、彎曲及水勢復雜航道的船舶,還配有尾錨(stem anchor),以在必要時控制船尾的擺蕩。
如果錨鏈總長成單數,則右錨多配一節。萬噸級貨船一般每只錨配有10節錨鏈。一般無限航區的船舶,每一主錨應配備12節錨鏈。此外,船上至少還應儲備1只錨卸扣和4只連接卸扣或連接鏈環,另備1個錨鏈系浮用的大卸扣。
二、錨設備的試驗
1.錨的試驗
1)外觀檢查
錨的外觀檢查應在涂漆前進行,錨和其零件表面不應有裂紋、氣孔、砂眼及其他足以影響強度的缺陷,對不影響強度的表面缺陷允許焊補修整。
錨爪的轉動角誤差限度為 -0.5º--+2º;錨的外型尺寸的誤差限度為土3%;錨干的彎曲度在1m長度上應不超過3mm;每個新首錨在配備時的重量偏差允許范圍為土7%,但首錨的總重量不得小于下表所列錨重的總和。
2)拉力試驗
拉力試驗:規范規定名義重量大于等于75ks的錨(包括錨桿在內,大抓力錨為56kg),應進行拉力試驗。
拉力試驗的拉力作用點一端在錨卸扣處,另一端在距錨爪尖1/3處,如圖所示。無桿錨應同時拉兩個爪,先在一面拉試后,再將錨爪轉至另一面拉試。有桿錨的兩個錨爪,應分別進行拉力試驗。拉力試驗的負荷在規范中也作了詳細的規定。
拉力試驗前,先在錨卸扣處的錨干上及錨爪每一尖端處各作一標志以便于測量間距,然后施加拉力。無桿錨應先受試驗負荷10%的拉力,保持5min后,測量兩標志間的距離。然后逐漸加大拉力至試驗負荷并保持5min。再將拉力降至試驗負荷的10%,再測量兩標志間的距離。對有桿錨應一次施加拉力至試驗負荷,保持5min后,卸去載荷,測量兩標志間的距離。
經拉力試驗后,無桿錨的殘余變形(即兩標志間的距離)應不超過20mm,且錨爪仍應轉動靈活并能轉至最大角度。如錨爪不靈活或不能轉至最大角度時,則應消除缺陷,并重做拉力試驗,如仍不合格則該錨不能驗收,對有桿錨,在拉力試驗后應無永久變形。經試驗合格的錨上有錨的重量、制造廠商標、試驗日期和驗船部門認可的印記。無桿錨的印記應打在每個錨爪上;有桿錨的印記應打在錨身與錨爪連接處。
錨的拉力試驗載荷應符合有關規定,表中錨的重量對于無桿錨為錨的總重量;對有桿錨為不包括橫桿的錨的重量;對大抓力錨,其名義重量等于實際重量的1.33倍。
當錨重為中間值時,拉力試驗負荷可用內插法確定。當普通錨的重量ma大于48 000kg,{其拉力試驗負荷Q=2.059ma 2/3kN。當大抓力錨的重量ma大于36000kg時,、其拉力試驗負荷Q=2.452ma2/3kN。 ,
對生產錨的鋼材應進行化學成分分析、熱處理和機械性能試驗。對錨重超過3t者先進行熱處理。
2,錨鏈的試驗
錨鏈根據其公稱抗拉強度分成CCSAMl,CCSAM2,CCSAM3三級(CCS為中國船級社:ChinaCLassifcation Society的英文縮寫,AMl、AM2、AM3為根據錨鏈鋼強度劃分的錨鏈級別,同樣直徑的錨鏈,AMl強度最低,AM2次之,AM3最大)。
根據規范要求,電焊錨鏈和鑄鋼錨鏈的檢查和試驗在外觀檢查和材料的的試驗上有所不同。下列規定適用于有檔錨鏈及其附件的試驗。無檔短環鏈的試驗參見有關標準。
1)電焊錨鏈
電焊錨鏈的特點是:工藝先進、簡單,制造成本低,其質量超過其他種類的錨鏈。目前為海船廣泛使用。對電焊錨鏈的檢查和試驗包括外觀檢查、材料試驗、拉斷試驗、拉力試驗。(”外觀檢查:對制造電焊錨鏈的圓鋼必須進行外觀檢驗,其外表不應有裂紋、節疤、溝槽、分層和降低產品性能的其他缺陷。其焊接工藝和質量應符合規范的要求。制成鏈環后,應檢查鏈環的焊縫質量、兩截面錯位和縱向平面撓度均應符合規范要求。然后再進行拉斷試驗、拉力試驗和機械試驗。
(2)材料試驗:對制造焊接錨鏈的圓鋼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采用的脫氧方法和抽樣化學成分應符合規定。對所有等級的錨鏈鋼均應從所選定的試件上切取1個拉伸試樣,對二、三級錨鏈鋼還應從同一試件上切取1組3個夏比V型缺口沖擊試樣。
(3)錨鏈及其附件的尺寸應符合有關標準。
鏈環直徑的尺寸公差(d為公稱鏈徑):
d≤40mm:-lmm; 40mm<d≤84mm:-2mm;
84mm<d≤122n,an:-3mm;d>122mm:-4mm。
鏈環直徑應在鏈環平面的鏈冠處測量,鏈徑的正偏差應不大于公稱鏈徑的5%。
錨鏈附件尺寸公差應不超過下列值:公稱直徑:0∽+5%;其他直徑:土2.5%。
經上述兩項試驗合格,制成尺寸符合有關要求的錨鏈,再對成品錨鏈進行拉斷試驗和拉力截驗,參見本節成品錨鏈的試驗部分。
2)鑄鋼錨鏈
鑄鋼錨鏈的特點是:強度較高,剛性好:撐檔不會松動,使用壽命較長。缺點是制造成本較高,耐沖擊負荷差。
對鑄鋼錨鏈的檢查和試驗包括外觀檢查、材料性能試驗、拉斷試驗、拉力試驗。
(1)外觀檢查:對鑄造的鏈環應檢查外形及尺寸,其偏差應在規定范圍內。
(2)材料性能試驗:在澆鑄鏈環時同時澆鑄機械性能試樣,對其進行化學成分分析和材料機械性能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規范的要求。
3)鍛造錨鏈
鍛造錨鏈在商船上已基本不用,故不作介紹。
4)成品錨鏈的試驗
所有成品錨鏈的試驗應按照規范的有關要求和標準進行拉力和拉斷試驗,見表
為此不可在錨鏈上涂油漆或防腐涂料。
(1)拉力試驗:是對整節鏈進行拉力試驗。每節錨鏈均應在認可的試驗機上按相應等級B1錨鏈所規定的拉力載荷進行試驗。試驗時每個鏈環相對位置正確,整節鏈不得有搓扭。當甸除負荷后,應對每節錨鏈包括其尺寸進行檢查,不應有明顯的缺陷。應仔細檢查鏈環和零件的外觀、尺寸和相對轉動的靈活性。每節鏈在拉力試驗后永久伸長率應不超過原始長度的5%。
(2)拉斷試驗:應按照下表規定的數量由驗船師從鏈環上選取3環或5環試樣,并按期十范有關規定的拉斷載荷進行試驗。試驗鏈應與錨鏈在同一制造過程中制成,并與錨鏈一起藹行焊接和熱處理。
如果拉斷試驗不符合要求,則在同一節錨鏈上再取一個試樣進行試驗,如符合要求,則認為試驗合格。如復試仍不合格,則該節錨鏈判為不合格。錨鏈試驗合格后,應在每節錨鏈的兩端均打上錨鏈級別、證書號碼以及船級社標志等鋼印,見圖。
3.錨機的試驗
首先要檢查錨機的安裝位置是否正確,并按錨機的要求進行各項試驗,然后在碼頭邊進行拋起錨試驗,最后在海上進行拋起錨試驗。規范要求深水拋起錨試驗的水深大于82.5m,起單錨的平均速度,在27.5m深度到82.5m深度之間應不小于9m/min。在錨鏈快速放出時試驗剎車2—3次,錨鏈在鏈輪上應無滑出、跳鏈和不能止住等現象。將錨拋妥后上好制鏈器,船開慢倒車片刻以檢查制鏈器的效能。檢查錨爪與船殼的貼合情況。錨機的安裝應保證錨鏈引出的三點(錨連筒、制鏈器和持鏈輪)成一線。
三、錨設備的檢查和保養
1.日常的檢查保養
1)平時應輪流使用左右錨,使錨和錨鏈平均磨損。每次起錨時應沖洗錨和錨鏈。
2)對錨的檢查保養:
(1)對錨卸扣及其橫銷的磨損以及變形松動進行檢查、保養。
(2)對錨頭橫銷是否松動進行檢查保養。
(3)對錨爪是否彎曲變形進行檢查保養,每次起錨后應檢查錨爪是否鉤掛雜物。
3)對錨鏈的檢查保養:
(1)白天起錨時應檢查錨鏈及標志,檢查標志應保持清晰。
(2)檢查連接卸扣有否裂紋、變形、檢查磨損程度。
(3)檢查轉環是否轉動靈活。
4)對錨機:每次使用前應先空轉片刻,并先試車。檢查剎車、離合器的可靠性,檢查其運轉情況并使其潤滑。減速箱內的機油應定期檢查更換,保證清潔。
5)制鏈器、導鏈輪等部分加油潤滑。
6)起錨時不要硬絞,必要時用車舵配合。
7)深水拋錨時應用錨機松出錨鏈,以免撞壞錨或崩斷錨鏈。
8)拋完錨和收妥錨應上妥制鏈器。
2,定期檢查保養
定期檢查檢查是發現錨設備有無損壞的關鍵,應至少半年進行一次,并做好記錄。
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裂紋、結構松動、變形、磨損等。
1)錨的檢查:錨最容易受損的部位是錨爪、錨冠、橫銷和錨卸扣等。錨爪可能發生彎曲和裂紋,助抓突角易磨損,橫銷易松動,錨卸扣易受磨損和產生裂紋。按要求錨銷允許磨損在原直徑的10%以內,錨的失重應在原重的20%以內。當發生嚴重損壞或不符合要求時,應換備錨,并將損壞的錨送廠修理。
2)錨鏈的檢查:鏈環和卸扣長期使用后會產生磨損、裂紋、變形和結構松動等現象,因此必須進行磨損檢查、裂紋檢查、變形檢查、結構松動檢查。(1)磨損檢查:檢查環與環接觸處和錨鏈筒的摩擦處,可用卡尺量其直徑。錨鏈磨損的極
限為:遠洋航區船舶的錨鏈,磨損后平均直徑不得小于原直徑的88%;近海和沿海航區船舶的錨鏈,磨損后的平均直徑不得小于原直徑的85%。
無檔鏈環或卸扣,其磨損量超過原直徑的8%,則不能再使用。
(2)變形檢查:用目視檢查或測量檢查鏈環是否彎扭變形。
(3)結構松動檢查:連接鏈環和卸扣的銷子會因鉛封脫落而松動,應逐個仔細檢查。
(4)裂紋檢查:用手錘敲擊每個鏈環以及卸扣,聽其聲音是否清脆。
錨和錨鏈應定期除銹油漆。在每次修理檢查后,應涂瀝青漆兩度,然后再作錨鏈標記。
3)錨機的檢查保養:應經常檢查剎車是否良好,離合器是否輕便靈活,經常加油以保證在良好的潤滑環境條件下運轉。應特別注意零件各摩擦面的潤滑;減速箱內的機油應定期檢查更換,以保證其清潔。鏈輪的輪齒容易磨損,若發現有滑鏈、跳鏈現象,應及時焊補;固定錨機的緊固螺栓與底座應檢查其是否有松動、銹蝕,如有缺陷,應及時修復。錨機底座的蝕耗一般應小于原厚度的25%。除底座外一般應三個月檢查一次。
4)附屬裝置的檢查:制鏈器平時要注意保持活絡,經常除銹油漆。錨連筒上下口的口唇易磨損,應經常檢查其磨損情況,修船時進行堆焊并磨光。錨鏈艙在定期檢查時,應將錨鏈全都倒出,進行清潔工作,檢查錨鏈艙排水設備是否正常;對已損壞的木襯墊應進行調換;并對錨鏈艙進行除銹油漆;檢查棄鏈器是否正常。
5)廠修時,第一節錨鏈與最后一節錨鏈對調,以免集中磨損部分錨鏈,并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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